车辆迁入不用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按照《汽车登记限定》第四十五条,汽车全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每一项汽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汽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汽车全部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可以到场申请补领汽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有关表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车辆异地迁入本地需要的手续是下面这些:
1、拓号:领取拓号卡到过户大厅前拓号,就说明此车外迁;
2、作价:拿驾驶证、登记证、拓号条、大票或过户票找人看车作价,就说明此车外迁
3、取办理号:大厅门口选外迁按车号;
4、交手续:同本市过户相似另加拓号和一份驾驶证复印件;
5、交牌:到窗口交外迁委托书,《汽车转移申请表》、驾驶证、买方证件及复印件2份、登记证、车辆号牌及交牌费,领取回执;
6、提挡:北京地区交牌后三个工作日后上十八里店领取大挡案(不包含当日,其他的地方上车管所总店),大挡包含验车单、申请表、车架号、原车照片、原汽车车主驾驶证;
7、发临牌:车辆管理部门发给汽车车主临时号牌;
8、迁入地:汽车达到目的地后,汽车车主凭挡案去有关单位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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