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和损毁时,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号牌或者《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填写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补、换发机动车号牌与原号牌编号相同;补发号牌期间应当给机动车所有人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补、换发号牌或者行驶证后,交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
1、驾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当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
2、申请时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和两张照片;
3、行驶证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管所申请补领,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副本丢失补办的方法:
1、先挂失车辆行驶证;
2、到车管所办理手续;
3、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4、行驶证遗失的,交一张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
5、带好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单位是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私人是居民身份证,外地居民需要暂住证或居住证,及其复印件;
6、需要填写《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声明》,该表同样可在车管所现场领取;
7、如果提前准备好,整个办证过程非常快捷且简单,从把资料交给车管所工作人员,到缴费,出证,大概只需15分钟,车管所收取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