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互换,车牌与车架号与发动机号是一体的,车牌换了,行驶证上的信息与实际车辆就不一样,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这一牌照是不可以互换的,就算是自己名下的车辆基本都是不能的,由于车辆上牌的情况下车架号就和牌照就配对了,车辆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定汽车,审查提交的表明、凭证,在汽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驾驶证,从新核发驾驶证。
车牌不可以互换的:
1、不同的两辆车的车牌是不可以互换的。但是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
3、《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