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贴条申诉可以向交警队的上一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限定,第六十三条 汽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该遵守下列限定:
1、在设有禁停标记符号、标线的路段,在汽车道与非汽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允许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允许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允许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允许开车门和左右人员,开关车门不允许阻碍其他的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该紧靠道路右侧,汽车行驶人不允许离车,左右人员或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允许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左右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