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提供的材料:(一)办理转移登记的提供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二)机动车登记证书。(三)机动车档案(电脑联网可查)。(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五)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入本市的提供法定证明、凭证。(六)《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七)交验机动车。(八)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
到转入地的车管所办理车管转入业务:
1、迁出成功,就实行迁入行动,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汽车档案袋、汽车车主身份证原件及相应凭证到受理岗检验手续是不是安全有效果;
2、汽车车主填写审批表,审核完后,到国家税务部门更换车辆购置税税单;
3、提交上述资料实行登记申请,审批符合条件后领取待办单,然后才汽车车主凭待办单到受理窗口确定牌照号,付费后,领取登记证书等有关材料;
4、然后才凭付费凭证及《发牌通知单》领取汽车号牌,汽车车主安装号牌后,到受理窗口制作汽车驾驶证,并领取检验合格标记符号;
5、汽车注册登记完毕后,将登记表送交所辖区交警支(大)队车管部门就可以了。假如汽车车主手续齐全的,3个工作日即可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