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交强险日期是在交强险合同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以上一份保险到期的时间为开始,一年后的同一天为保险到期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e79fa5e98193e59b9ee7ad9431333431336232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交强险过期了时间的计算方式:
1、交强险过期后,从新购买的保险,生效日期是次日。如1号购买2号生效;
2、按照《交强险条例》的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驾驶的汽车的全部人或管理人基本都应该投保交强险,汽车全部人、管理人未遵循限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汽车;
3、通知汽车全部人、管理人依照限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