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雾开车开启什么灯
开启雾灯,如果能见度低时还需要开双闪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雾天由于能见度差,必须开启雾灯,雾灯的穿透力较强,能够告知前方来车和后车自己所处的位置。但是有时雾很大,能见度只有数米,这时就算很近也很难看清楚车的轮廓,因此司机可以通过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方式来示意车辆的宽度和位置,降低雾天行车风险。汽车雾灯安装于汽车的前部和后部,用于在雨雾天气行车时照明道路与安全警示。提高驾驶员与周围交通参与者的能见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