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扣分达到12分公安交警部门会扣留驾证,驾驶人应在15日内到驾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交巡警支队参加为期7日的学习考试。考试合格的,即可清分发还驾证;考试不合格的,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