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摩托车改短尾,已经改变了摩托车的外形和结构了,这样与原来的行驶证外观有差异,如果没有事先进行备案登记就是违法改装,年检是无法通过的。
对车辆主要性能参数及明显识别特征的改装叫非法改装,都不合法。比如:发动机排量;车身颜色;加装爆闪灯;增大排气管;加装刹车喇叭,刹车时发声;把摩托车原装喇叭换成多音喇叭,加装低音炮等非法改装都不是被法律允许的。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 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