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顺风车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出险后保险公司会不予赔付。因为汽车投保的性质是家庭自用汽车,有跑网约车的行为,发生事故时,顺风车司机已经将车用于营运,这样一来便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与顺风车司机购买的车险承保合同内容不一致,所以保险公司有理由拒赔。
大多数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了非营运。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往往会对行驶证进行审核。非营运行驶证是购买不了营运车险的。
依据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中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六条的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明显增加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对发生的事故拒绝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