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如果车坏了要走应急车道可以先报警说明情况。
车坏了停在应急车道不会被扣分。
允许机动车在应急车道停车的只有三种情况:
1、发生交通事故后,按规定允许自行处理的;
2、行驶中发生故障的;
3、交警示意机动车立即停车的。
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在驶入应急车道后,要按规定在车的后方100到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示宽灯和尾灯。
无论是紧急停车带还是应急车道,都是只供车辆临时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紧急停车使用的临时停车地带。除了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外,在正常通行过程中占用,都是违法的,将被扣6分罚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