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规范为GB14762-2002。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规范于1997年7月1日发布,两千年1月1日实施,制定本排放规范的目的是以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与此同时也是以便改善我国的大气环境。
汽油机污染物排放规范规定,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装备的汽油机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必须符合排放的规定值。
汽车排气污染物:
汽车排气污染物指的是汽油机排气管排出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
实施时间是包括两个环节的,第一环节的实施时间为两千年1月1日,第二环节的实施时间为2004年1月1日,实验方法遵循GB/T14762的规定执行。
汽车燃油燃烧不充分,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就会添加,尾气中掺杂的氮氧化合物对人体的呼吸系统有刺激作用,碳氢化合物具有独特的臭味和很强的毒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