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该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的汽车,持我国公安机关出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果汽车行驶证,可以在每月8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不满意的话可以下次重摇的。
车牌照摇号不满意可以放弃的:
1、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依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
2、应当通过指定网站提出申请;不能网上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3、增量指标分为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提出申请并选择新能源排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经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依据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