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安全带会扣驾驶分,也可能会罚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出行安全法》第51条:汽车驾驶时,行驶人、乘座人员应该按限定使用安全带。1、在城市很快的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使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扣2分。
2、在高速路或城市很快的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使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不扣驾驶分。3、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使用立体交叉与调节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驾驶的道路;汽车驾驶时,乘座人员未按限定使用安全带的,罚钱5元;在高速路上驾驶时,行驶人未按限定使用安全带的,罚钱50元,扣2分。4、车辆通行高速路时,乘车人不按限定系安全带的,罚钱20元;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行驶汽车,乘座人未按限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