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自2019年7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行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这就意味着河北地区自2019年7月1日起停止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上牌。
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三十日内仍可办理转入手续,过渡期有一个月。
即2019年6月30日(含30日)之前,已经销售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仍可办理注册登记;6月30日(含30日)之前,在外省已经办理转出手续的,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在三十日内仍可办理转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