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车牌丢失要补办,应该要在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来进行,由他们来补发车牌。按照国家规定,车牌补办不需要提供报警证明材料,只要直接到车籍地的车管所去申请就行了,一般是当场就发给你临时号牌,15个工作日后发给铁质车牌。
在异地不能补办车牌照,只能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补办:
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