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代码50561,涉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按规定需要注销最高车型处理。若驾驶证处于实习期则注销实习车型处理。交通违章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从左到右依次为行为分类代码、评分分类代码、两位序列代码;第一个代码:行为分类代码,表示道路交通法中的分类代码,第二个代码:扣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章行为扣分分类代码;第三到第四位代码:顺序代码,表示发生在同一行为分类中的行为的顺序代码。
交通违章代码50561指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没有取得危险物品运输资格证。或是货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1、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道路交通违章记分卡》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行机关处理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
2、当事人对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处理: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通知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到执行机关接受调查;
3、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处理: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法制部门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