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扣了12分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的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驾驶证被扣了12分之后的15天内,找交警开一张“入学通知书”,然后到交管部门去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学完后,再拿着交警开的“培训结业证书”去车管所,车管所会在20日之内为你安排科目一的考试,只要顺利通过,就可以拿回满分驾照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