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73-93《汽车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的规定,汽车交流发电机型号由产品代号、电压等级代号、电流等级代号、设计序号、变型代号五部分组成,如图3-24所示。
产品代号
产品代号用中文字母表示,例:JF——普通交流发电机 ;JFZ——整体式(调节器内置)交流发电机 ;JFB——带泵的交流发电机 ;JFW——无刷交流发电机。
电压等级代号
电压等级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表示12V系统;2表示24V系统;6表示6V系统。
电流等级代号
电流等级代号也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含义如下表所示:
设计序号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表示产品设计的先后顺序。
变形代号
交流发电机以调整臂位置作为变形代号,从驱动端看,调整臂在左边用Z表示,调整臂在右端用Y表示,调整臂在中间不加标记。
注:进口发电机不符合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