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够,有的城市中,因为道路改扩建,将以前的双向车道改为单行道,以加大道路同车辆和运输能力。在我国,二级和三级公路一般上使用双车道,对平原微丘区的二级公路,当混合出行量较大、而且将慢车道分开又有困难时,可划线分快、慢车道,但仍属双车道。四级公路宜设计为双车道,出行量小的路段可使用单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的高速路,按通行能力需要可设单向二车道、三车道、四车道即双向四车道、六车道、八车道。设计速度l00km/h的高速路和一级公路,当出行量超过四个车道的通行能力时,其车道数可按双数添加。一级公路紧靠开车道布设慢车道时,可借助于路基宽度中的硬路肩和土路肩部分,做为非汽车道使用。
双向单车道是不可以从右边超车的,根据规定:
1、同方向两条车道的不可以从右侧超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3、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